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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钢复合板的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8547—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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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mm |
厚度允许偏差 /mm |
宽度允许偏差/mm |
长度允许偏差/mm |
平面度 /mm·m-1 |
拉伸试验 |
剪切试验剪切强度τ /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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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1600~2200 |
≤1600 |
1600~2800 |
2800~4500 |
0类 1类 |
2类 |
抗拉强度σb /MPa |
伸长率 δ/% |
0类 |
1类 2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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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
±0.8 |
+15 0 |
+30 0 |
+15 0 |
+25 0 |
协商 |
≤8 |
≤15 |
>σB |
大于基材或复材标准中较低一方规定值 |
≥196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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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 |
±1.0 |
+50 0 |
+5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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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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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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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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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mm |
弯曲试验 |
面积结合率 |
用途 |
复 层 |
基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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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曲角 α/(°) |
弯曲直径 D/mm |
0类 |
1类 |
2类 |
厚度 /mm |
厚度允许偏差 /% |
钢号 |
厚度间隔 |
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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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弯 |
外弯 |
内弯 |
外弯 |
爆炸复合的 |
爆炸-轧制复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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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
180 |
按复材标准决定 |
按基材标准规定不够 2倍 时取 2倍 |
为复合板厚度的3倍 |
100% |
>98%,单个不结合区的长度≤75mm,其面积≤45cm2 |
>95%,单个不结合区的面积≤60cm2 |
用于耐蚀压力容器、贮槽及其他 |
1.5~10 |
+10 -20 |
+20 -10 |
TA1、 TA2、 Ti-0.3 Mo-0.8Ni、Ti-02Pd |
按GB/T709—1988的规定执行 |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锅炉用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船体用结构钢的有关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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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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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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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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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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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复层厚度允许偏差指复层名义厚度的允许偏差。 2.爆炸钛-钢复合板生产分0类、1类、2类,其代号分别为B0、B1和B2,“B”为“爆”字汉语拼音字首,爆炸-轧制钛-钢复合板生产分1类和2类,其代号分别为BR1和BR2,“BR”为“爆”和“热”字汉语拼音字首,0类为用于过渡接头、法兰等的高结合强度,且不允许不结合区存在的复合板,1类为用于将钛材作为强度设计的或特殊用途的复合板,如管板等,2类为用于将钛材作为耐蚀设计而不考虑其强度的复合板,如筒体等。 3.复合板复层和基层应符合表中的规定,表中所列的复层与基层可以自由结合。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提供其他复层或基层的复合板。 4.爆炸-轧制复合板的伸长率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复合板的平面度应符合表中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复合板四角应切成直角,切斜应不大于其长度或宽度的允许偏差。厚度大于18mm或长度大于2800mm的复合板允许用其他切割方法切边。需方同意时,可不切边交货。 7.复合板复层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起皮、压折、金属或非金属夹杂物等宏观缺陷,允许有不超出复层厚度公差之半的划伤、凹坑、压痕等缺 陷。 8.允许顺加工方向清除复层表面的局部缺陷,但清理后复层的厚度不得小于其最小允许厚度。 9.复层表面未贯穿到基层的较小缺陷允许焊接修补,修补后的表面应与复层表面齐平。 10.当用户要求时,供方可以进行基层的拉伸试验,其抗拉强度应达到基层相应标准的要求。 11.宽度大于1100mm或长度大于2200mm的复合板允许复层或基层拼焊。复层或基层的拼焊焊缝应满足以下条件:复层焊缝和基层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其判定标准及焊缝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拼板最小板宽不小于300mm;基层和复层对接焊缝距离不小于100mm。 12.爆炸复合板以原始表面交货,长度小于3000mm的以酸洗表面交货。需方对表面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3.复合板以爆炸(B)或爆炸-轧制(BR)状态交货。爆炸复合板一般以消除应力(M)状态供应,其热处理制度按如下要求执行:热处理温度为540℃±25℃;保温时间小于3h;加热和冷却速度为80~200℃/h。 14.复合板的抗拉强度理论下限标准值σB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σ1—— 基层抗拉强度下限标准值,MPa; σ2—— 复层抗拉强度下限标准值,MPa; t1—— 基层厚度,mm; t2—— 复层厚度,mm。 15.标记示列如下。 复层厚度为6mm的TA2、基层厚度为30mm的Q235钢、宽度为1000mm、长度为3000mm、消除应力状态的1类爆炸复合板标记为 TA2/Q235 B1 M 6/30×1000×3000 GB 8547—1987 复层厚度为2mm的TA1、基层厚度为10mm的Q235钢、宽度为1100mm、长度为3500mm的2类爆炸-轧制复合板标记为 TA1/Q235 BR2 2/10×1100×3500 GB 8547—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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