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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T 5000.12—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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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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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有需要进行涂装的钢铁制件表面在涂漆前,必须将铁锈、氧化皮、油脂、灰尘、泥土、盐和污物等除去。若焊接结构件成型后需要热处理,则除锈工序应放在热处理工序之后进行。除锈前先用有机溶剂、碱液、乳化剂、蒸汽等除去钢铁制件表面油脂、污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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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铁制件表面的除锈方法、等级及适用范围见表钢铁制件表面的除锈方法、等级及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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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于制造结构件的钢铁板材及型材(壁厚>5mm),应预先进行喷丸或抛丸除锈,除锈等级为Sa2½ 级,并立即涂保养底漆(车间底漆)即进行制造前的表面预处理,涂料技术要求见本标准附录D类产品用涂料技术要求(见表各类涂装类别所用油漆的通用技术要求)推荐厚度范围为15~30μm,推荐涂料品种:无机硅酸锌底漆、环氧富锌底漆、磷化底漆及铁红环氧酯底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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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种涂装类别、产品使用环境、适用产品及部件范围、推荐涂层厚度及涂料品种见表按不同因素选择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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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铆接件相互接触的表面,在连接前必须涂厚度30~40μm防锈漆,所用涂料见表按不同因素选择涂料中A、B类底漆的规定。搭接边缘应用油漆、腻子或粘接剂封闭。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要重新涂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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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封闭的箱形结构内表面,溜槽、漏斗、裙板内表面,平衡重箱内表面,安全罩内表面,在运输过程中是敞开的内表面等,必须涂厚度60~80μm防锈漆,所用涂料见表按不同因素选择涂料中A、B类底漆的规定。木制品按要求涂清漆或色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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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机器产品面漆颜色应符合用户的要求。如用户对机器产品面漆颜色无特殊要求,则由设计人员按表机器产品面漆颜色和表机器产品特殊部位涂装的面漆颜色选定,并在图样与技术文件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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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器在工作时容易碰撞的外表面,必须涂以宽度约100mm与水平面成45°斜度黄、黑相间的“虎皮”条纹。如表面面积较小,条纹宽度可以适当缩小,与水平面的斜度可成75°,但黄条与黑条每种不得小于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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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器产品配管面漆颜色与面漆颜色相同;远离1m以外的配管颜色符合GB/T 7231—1987(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的规定,见表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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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漆膜要均匀,不可漏涂,边角、夹缝、螺钉头、铆焊处要先刷涂,后大面积涂装。在焊后和装配后无法涂漆的零件或部位,可在焊前和组装前涂漆。设备最后一层面漆应在总装试车合格后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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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机器产品表面是否涂刮腻子应在图样与技术文件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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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涂层的检查项目及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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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机器产品总图与技术文件中,应注明产品涂装类别、面漆颜色及其涂层厚度。对整机的使用环境按表按不同因素选择涂料中的涂装类别进行标注,如“本产品涂装为A类”。不同于整机涂装类别的部件及部位,标注方法同整机。但必须在涂装类别前注明部件的图号、名称及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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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涂装的面漆颜色,应按GSBG51001见表机器产品面漆颜色和表涂装的面漆颜色(或GB/T 3181—2008)标准颜色名称及代号,如“本产品面颜色苹果绿G01”。也可按油漆厂色卡(板)进行标注,但必须注明色卡的来源及其编号。不同于整机面漆颜色的部件及部位,也应进行标注,方法基本同整机,但必须注明部件的图号、名称及部位。机器产品涂层厚度按表按不同因素选择涂料选用,并注明涂层厚度。 |
